第四屆監委任期於2014年7月31日屆滿,卸任前,黃煌雄先後提出三個調查案的「綜整說明」,其全名及時間依序為:
1、「黨產案調查綜整說明」(以下簡稱黨產案)
(89年1月24日至103年7月22日)
2、「台北大巨蛋案調查綜整說明」(以下簡稱大巨蛋案)
(97年11月11日至103年7月10日)
3、「陳前總統醫療人權案調查綜整說明」(以下簡稱陳前總統醫療案)
(101年9月24日至103年6月11日)
黃煌雄在「黨產案」和「陳前總統醫療案」的「結語」部分,嚴正表示這是任期屆滿前的「歷史交待」;在「大巨蛋案」的「結語」部分,則稱作「職務交代」。沒有想到的是,自2014年8月1日第五屆監委就任以來,一個卸任監委的「三大案」,卻一直籠罩著台灣的政治天空。曾有人甚至戲稱:「三大案」在一年之間,更精準地說,在十個月之間(從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5月底),其在各種媒體出現的頻率,受到的討論與關注,幾乎壓過第五屆監委出現頻率的總和。這種說法也許有些誇大,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監察委員就事論事、堅持執著、不畏權勢、不懼壓力的調查報告,不但禁得起時間的檢驗,也會受到人民的懷念、肯定與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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